为确保学校体育教学工作稳定、有序的进行,增强教职工的工作责任感,严格工作纪律,不断提升体育系科学管理水平,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校、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假
1、我系教师出席会议、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
2、公假应按照程序提前办理相关请假手续。
二、事假
1.教师因事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时,可不予准假、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
2.事假每月不得超过两次,每次不超过三天。
3.请假需在系内签字后,方可到教务处办理调课手续,并按时补课。
三、病假
教职工因病请假,必须出具医院证明或药费发票。
四、请假管理
1.请假流程
无论是病假或事假、不论假期长短都应按以下流程逐级办理。
①请假条和调课单;②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在系内签字认可;③按规定批准权限到教务处办理调(补)课手续;④批准后的请假条和调课单一并送体育系办公室行政秘书处安排好课程及相关工作;⑤返校后要及时销假,并按调课单上的时间按时补课;⑥相关资料存档。
2.确因突发事件或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须提前电话给系主任(书记)请假;或由委托人协助办理手续。
3.所有的请假一律以书面形式并经系领导审批的为准。
4.教师的病、事假,作为考勤内容,纳入教师的综合考核,做为绩效工资的重要考核依据之一。
5.教师因病、伤、事需要请假调课时,先填写请假条;一天内可由副主任审批、二天以上由主任审批后方可到教务处办理调课、补课手续,并送行政秘书登记备案。
五、调、补课规定
根据教务处管理规定:大学体育课不能调、补课;专业课程可进行调、补课要求,凡有事需调课的教师,必须在调课前一天,以书面形式申请并填写调课单,由系领导签字并经教务处同意为准,否则以私自调课论处。违者按程度记为教学事故。
六、关于上课迟到、旷工、旷课、私自调课等情况的处理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旷课论处:
(1)教师擅自停课、私自调课以旷课处理;
(2)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3)要求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4)准假期满(包括事假、病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哺乳假等),无正当申请理由或申请续假未经批准而未按时到岗者;
(5)请假理由经查明系编造假情况欺骗学校者;
(6)经教育仍不服从校、系安排,拒不到岗位工作者;
(7)教师应按作息时间规定上班,未经许可擅自离岗,以旷工论处。
体育系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