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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实施细则

发布者:张鸿 [发表时间]:2023-11-09 [来源]: [浏览次数]:

(2021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更好对教学质量实施全程、全方位有效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增强教师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能力,提高我院教学质量。

第二条 教学质量监控坚持以学生为本、以质量为宗旨的OBE教育理念,围绕培养具有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开展工作。

第二章  主要监控组织及职能

第三条 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是院教学质量监控的领导组织,研究并论证提高教学质量、加强质量监控的方针、对策和举措,对全院的教学质量进行监督和评议。

第四条 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是院教学工作的主管机构,负责制定和建立保证教学质量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文件;根据教学质量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和建设方案,并监督实施。

第五条 学院教学督导组是实施院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重要组织,受院领导委托,积极开展教学工作检查与指导,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全院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指导和咨询。

第三章  监控的主要内容

第六条 教学质量监控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理论与技术教学质量监控。主要包括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案、教学课件、教材、课堂讲授质量、课堂教学秩序、课程试卷、课程成绩等内容。

2.实验教学质量监控。主要包括实验课程讲授、实验操作、实验报告、实验效果等内容。

3.实习、见习、研习教学质量监控。主要包括计划、大纲、指导过程、总结、成果等内容。

4.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控。主要包括开题报告、指导过程、中期检查、论文答辩、后期成果等内容。

5.其他教学基本建设质量监控。主要包括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内容。

第四章  主要监控方式

第七条 教学质量监控的主要方式有:

1.听课制度。实行学院领导、学院督导组和同行教师听课制度。

2.教学检查制度。开展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同时组织开展随机专项检查,主要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试卷命题与阅卷规范以及毕业论文(设计)规范等方面的专项检查。开展由教研室、院教学督导组对教师授课的教案、学生作业、实验实训报告、实习报告(总结)、毕业论文(设计)等的抽样检查。

3.评教评学制度。学院组织同行教师、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估。评教数据反馈给教师本人,以改进教师的课堂教学。开展教师评学活动,就任课班级的听课情况、作业情况、答疑情况、自学情况等进行评价,统计分析后反馈到各班级。

4.教学督导制度。学院督导组通过课堂听课、磨课、专题调研、参与专项评估等形式开展工作,了解教学工作各方面信息,及时把握教学运行动态,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督查。

5.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实施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制度,在全院各专业聘请品学兼优、认真负责的学生担任教学信息员。收集、反映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负责宣传学校有关教学的各项政策和规章制度,做好信息的上传下达,形成信息系统的良性循环,使质量监控更加准确、客观。

6.毕业生质量跟踪制度。由学院负责就业人员对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根据毕业生就业及市场调查的结果,向院领导及学校有关部门提供社会人才需求、培养规格、能力体系要求等教学需求信息,以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方案。

第五章  监控信息获取与反馈

第八条 监控信息获取的主要渠道有:教师、学生、学校;信息形式包括:个别反映、座谈会、问卷调查、专家反馈。

第九条 学院教学督导组在职责范围之内负责全院本科教学质量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反馈工作。

第十条 学院领导对反馈的问题实施跟踪监控,直至问题得到合理解决。

第六章  监控运行程序

第十一条 学院应根据本单位教学实际,制定院级教学质量监控实施细则,在学年末对本单位教学质量进行总结。

第十二条 学院不定期召开教学工作例会,主要调控教学质量监控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汉江师范学院体育学院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