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教学质量是高等学校的生命线。进一步完善我院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对教学各主要环节实行全面、实时、全程监控是持续、稳步提高我院本科教学质量的必要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振兴本科教育,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高我院人才培养能力,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汉江师范学院体育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及实施细则》(简称“细则”),以下“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简称“保障体系”。
第二条保障体系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汉江师范学院关于全面加强本科教学工作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以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转变为先导,充分体现我校办学定位、办学指导思想和人才培养目标。培养高素质的人才,关键在于教师,教师在教学质量监控中应当发挥主导作用,通过教学质量监控,提高广大教师的质量意识,促使他们主动投入教学研究,努力关注教学各个环节的质量。
第三条保障体系的构建思路是:运用现代质量管理理念,通过确定目标、制定标准、落实责任、评估效果、改进工作等环节构建质量管理流程,对影响本科人才培养目标达成的关键因素和环节进行控制,建立健全以校内教学专项评估(检查)为抓手,以学校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和体育教育师范类专业认证为推力的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实现全方位保障、全过程控制、全员化参与、常态化监测、持续改进的本科教学质量保障运行机制,有力地促进和保证我院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实现学院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保障体系的构成
第四条保障体系由教学质量管理的组织体系、目标体系、规章体系、流程体系、评估体系及反馈整改体系六个子系统构成。
第五条组织体系由校级质量管理机构和院级质量管理机构组成。
(一)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以及学院领导组成,其职责在于根据国家、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制订(或调整)学校的人才培养规格,决定有关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大政策。决策系统在整个保障与监控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
(二)由教务处、学院和教研室组成,各部门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负责各项决策的具体实施。教务处是学校实施宏观管理、目标管理的职能机构,负有对教学工作进行规划、布置、检查、指导等责任。学院和教研室是实施教学过程管理的实体,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教学工作,做好课程建设、教材建设、专业建设、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习基地建设、教风建设、学风建设以及教学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进行学生学籍管理和教学秩序的管理与监督。
(三)由人事处、学工处、校团委、财务处、国资处、信建处、工会等职能部门组成,各职能部门的领导作为保障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要把保证本科教学条件、保障本科教学的顺利运行作为本部门的重要工作,强化服务意识,紧密配合实施系统的各项工作,确保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运行高效。
第六条目标体系主要由人才培养目标、师资队伍建设目标、教学条件保障目标、专业及课程建设目标、教学改革目标、学风建设目标等方面组成。
(一)目标系统是教学质量保障的根本。职能是确定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研究和制定相应政策,保证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
(二)制定质量目标。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规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确定学校办学指导思想。根据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依托办学优势和办学特色,科学确定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落实师资队伍发展规划,确保师资队伍的规模、结构和水平,满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要求。健全老中青教师传帮带机制,强化岗位培训措施,提高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完善评价制度,科学评价教师教学能力,激励教师积极投入教学、提高教学水平。落实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制度,教授、副教授每学期至少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完成学时不得少于32学时。
(四)保障本科教学中心地位。注重政策和制度的导向性,引导广大干部教师牢固树立“本科教学中心地位”的观念,并成为自觉意识。每年召开一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研究和制定有关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大政策和措施。
(五)落实工作部署。学院立足自身职责,服务教学、保障教学。落实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认真组织实施学校关于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的决策,结合专业实际,在分析社会和行业岗位、能力需要的基础上,制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并组织实施人才培养工作。
第七条规章体系由国家纲领性规章制度、学校通用性规章制度、学院实施性规章制度等部分组成。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是学校教学质量保障的根本依据,建立严格、科学、规范的教学规章制度是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重要措施。完善的教学管理制度应该使学校教学做到有章可循、管理有序、措施到位、奖惩分明,为教学质量提供制度保证。教学主要环节的质量标准是依据学校的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而制订的重要文件,是衡量教学质量的依据和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的基础。各教学主要环节的质量标准对课堂教学、实验教学、课程考试、毕业论文、教学实习等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要求做了详细的规定,确保人才培养过程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一)领导听课制度——建立学院领导、学院督导、同行相结合的听课制度,了解教学情况及相关教学信息,分析、解决教学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学生评教制度——采用学生网上集中评教、学生问卷评教、学生座谈会评教等评价形式,对教师的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等各教学环节进行评价。
(三)教学检查制度——根据《汉江师范学院教学工作检查实施细则》,开展定期、不定期教学检查,及时纠正教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教风学风建设,把握教学状况,适时调控教学进程。
(四)教学督导制度——根据《汉江师范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教学督导组要通过听课、检查、座谈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学质量评价,分析、调查和研究教与学双方存在的问题,对教学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是本科教学质量的督导机构(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对本科教学过程和教学管理过程进行检查监督;
2.对本科教学质量问题进行日常跟踪研究,汇总涉及本科教学质量的有关资料,并定期提出报告;
3.对涉及本科教学质量中的共性问题、难点问题组织专题研究,并提出研究报告;
4.组织对本科教学质量的评审和评估。
(五)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制度——严格执行《汉江师范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条例》,加强教学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严肃性,确保良好的教学运行秩序。
(六)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根据《汉江师范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条例》,加强教学工作信息反馈,及时了解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状况,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管理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主体作用。
(七)主要教学环节质量评估制度——根据《汉江师范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主要教学环节教学管理规定和质量标准,定期开展课堂教学、考试管理、专业应用技能实训(包括毕业论文)、实验实习等主要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价,保证各教学环节能按培养方案的要求和有关质量标准组织实施。
(八)教师考核培训制度——根据《汉江师范学院专任教师职责》,每年对专职教师进行岗位职责考核,根据考核档次教师享受不同的绩效工资待遇。对教师职称评审实行量化评分的办法等。按《汉江师范学院教师岗前培训暂行规定》对新进教师进行岗前培训,认定教师资格,确保新教师能够尽快掌握教育理论和教学方法,使其更好地履行教师岗位职责。根据有关规定对青年教师进行在职培养和外出学习提高等。
第八条流程体系由专业建设流程、教学组织过程流程、教学运行过程流程、学生学习过程流程四部分组成。
第九条评估体系由专业建设评估、教学组织过程评估、教学运行过程评估、学生学习过程评估四部分组成。该体系依照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教学检查、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学生信息员反馈、教学督导、师生座谈等方式,对学校的日常教学状况、教师教学工作状况、学生学业水平、教学管理水平、课程建设、教材建设、专业建设和学科建设等进行全方位评估,实施动态监控。
第十条反馈整改体系由信息收集、信息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三部分组成。教学信息系统包括教学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反馈和调控,是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的重要环节。通过评估系统,广泛收集对教师课堂教学效果的评价意见、广大师生对教风学风建设及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的有关建议等,经过汇总、综合、分析,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个人,落实整改措施,解决教学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同时,各种信息的处理结果应及时反馈到教务处和决策层,以便宏观调控。
第三章保障体系的组织与运行机制
第十一条学院党政一把手是学院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教学副院长受党政一把手委托全面负责本科教学质量保障工作。院长是学院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教学副院长受院长委托全面负责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障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的前提下,建立健全本单位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
(二)制定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的工作计划及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实施方案;
(三)组织学院的教学检查、评估、督导等工作;
(四)建立和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方面的档案管理工作;
(五)组织各类教师、学生座谈、会议、问卷调查等;
(六)做好各类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信息的汇总、统计、分析、备案、总结、上报和反馈等工作;
(七)接受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领导小组和教务处对教学工作的检查与指导;
(八)组织开展本单位的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评估办公室(评建办)是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的管理机构,在质量保障体系中行使如下职能:
(一)负责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制订(或修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相关文件;
(二)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评估工作总体安排,制定学校教学评估及迎评促建工作总体工作计划;
(三)负责制定教学质量监控年度计划,统筹安排校内各项教学专项评估(检查)工作,编制并发布年度质量报告,发布评估信息及评估结果。
第十三条教务处、学工处、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国资处、财务处、信建处、后勤处等部门是学校进行教学质量保障的主要机构。在质量保障体系中行使如下职能:
(一)教务处是教学过程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做好学校人才培养目标、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目标的制定及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建设,负责各主要教学环节管理流程、专业建设管理流程、教学改革流程、学籍管理流程的制定,做好各教学环节的过程监控;具体实施本科教学主要环节专项评估(检查)工作,开展二级学院本科生培养年度考核以及其他各类教学评估和检查工作;
(二)学工处负责做好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及学风建设目标的制定及规章制度的建立、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操作流程的制定;
(三)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做好师资队伍建设目标的制定及规章制度的建立,提高教师业务管理水平流程的制定与实施;
(四)国资处负责做好实验室建设目标的制定、规章制度的建立,确保各类教学实验顺利进行;
(五)财务处、信建处、图书馆、后勤处等部门负责做好教学条件保障质量目标的制定与实施。
第十四条实施学校—学院—教研室三级人才培养模式。学校侧重于环境育人、行为养成、道德修养、人文素质等,学院侧重于专业教育,教研室侧重于课程教育、质量监督与改进督查。
(一)学校教务处,是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实施主体。负责全校教学工作规划、日常教学运行管理及质量保障工作;
(二)学院办公室、教学科研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教研室是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实施主体,负责建立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制定本科教学质量保障实施方案及细则,开展各类质量监控工作。
(三)教研室负责本教研室所负责课程的教学工作,落实学校、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障实施方案及细则,开展各类质量监控工作。
第十五条 学校建立由学校教务处、学工处、校团委、学院等单位协同联动的教学组织运行和质量管理工作机制,学院教学科研工作办公室负责学院所开设课程教学运行保障的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学院成立大学生教育教学信息员工作小组,在教务处、学工处和校团委指导下开展各类教学信息反馈和调研工作。学院级保障与监控是基础,各领导要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教学质量的监控和评估;校级保障与监控体系负责对全校的教学状态和教学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
(一)坚持和完善常规性教学检查制度。坚持开展“开学”、“期中”、“期末”三个阶段的常规教学检查和各种专项检查,形成常规检查和随机检查相结合、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学院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教学工作检查体系。
(二)坚持和完善三级听课制度。各级领导要按照《汉江师范学院听课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要求,深入课堂,了解教师教学工作的情况。
(三)坚持和完善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学生是教学过程的实际参与者,发挥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观能动性是教育规律的客观要求,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依据《汉江师范学院本科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细则》,坚持和完善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加强学生和教师、教学管理人员之间的联系、交流与沟通,促进教学相长。
(四)坚持和完善教学督导制度。认真实施《汉江师范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条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校和学院两级教学督导体系。督导专家依据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围绕学校教学工作的中心任务和教学改革发展目标,通过“督教”“督学”“督管”等多方面工作,开展对教学过程和教学质量的监控、检查、评估和指导工作,充分发挥教学督导组的指导监督职能。
(五)坚持和完善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制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是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依据《汉江师范学院学生评教暂行规定》,开展每学期一次的教师教学质量网上评价。学校从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入手,从明确教师岗位职责出发,规定教师应当完成的教育目标,并以此为依据采用评估手段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其导向、激励、鉴定作用,对促进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具有积极意义。
(六)加强和完善对实践教学和实习基地教学质量的管理。实践教学是培养学生动手能力与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要认真执行《汉江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实习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促使学生实践能力的稳步提高。
(七)坚持和完善专业、课程、教材建设制度。坚持四年一轮的专业评估、课程评估制度,在实践中不断加以总结和完善,努力提高我院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水平。
1.加强专业建设: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学校自身建设的实际需要,促进学院质量、规模、结构、效益的协调发展,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数量与质量、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的关系,加强对我院本科专业的建设和管理,增强专业办学特色,以形成多学科结合,结构布局合理,适应性较强的学科专业体系,提高专业办学水平,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2.加强课程建设:课程体系改革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落脚点,也是教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课程体系的改革要适应21世纪社会发展的趋势,从培养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目标出发,根据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要求,更新教学内容,优化课程体系。
3.加强教材建设:教材建设是学校课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教材建设要贯彻选用和编写相结合的原则,各专业都应使用最先进的、能反映学科前沿的新教材,要大力提倡教师选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十三五”国家重点教材和体育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有条件的课程可根据需要使用国外原版教材。
(八)加强和完善考试质量的管理与分析制度。考试是检查学生学习成绩的重要手段,是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考试环节的管理有助于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效率,有助于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
(九)加强和完善本科生毕业论文的规范管理和质量控制。毕业论文是本科教学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现学生所学专业理论知识以及技能水平的重要方式,抓好这一环节的工作,有利于学生巩固和运用专业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扩大科学视野,增强创新精神。学院要严格执行《汉江师范学院本科毕业生撰写毕业论文规定》《汉江师范学院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撰写相关细则》。加强对毕业论文的管理和指导,不断提高毕业论文的质量。
(十)加强和完善毕业生质量与就业分析。通过该环节的管理,可以全面了解用人单位对我院毕业生质量的评价及建议,为学院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供依据。学工处、招生就业处每学年都对毕业生的就业情况进行总体分析,通过访谈、问卷调查、个别追踪等多种方式,对毕业生质量进行监测,并提出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十一)坚持和完善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制度。建立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制度是为了加强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严肃性,严肃教学纪律,维护教学秩序,保障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具体要求,按照《汉江师范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认真执行。
(十二)建立院级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系统。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是反映高校教学工作运行状况和教育质量的重要依据之一,是办学水平、办学实力的重要体现。要建立和不断完善院级的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系统,使教学状态和教学质量的监测信息化、常态化,从而为上级主管部门决策提供相关数据,为各级各类的评估检查提供依据,为学院教学质量监控提供坚实的平台。
第四章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第十六条学院依据《汉江师范学院本科培养方案和管理办法》和《汉江师范学院制定(修订)课程教学大纲的若干规定》,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考试大纲环节从培养方案的制定和执行、教学大纲编写等方面进行过程管理;依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专项检查评审标准》《本科课程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专项检查指标体系》,对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的制(修)订情况进行评价。
第十七条学院依据《汉江师范学院教学环节工作实施细则》,对课堂教学从课前准备、授课过程、课外作业与辅导、成绩考评等方面实施过程管理。
第十八条学院依据《汉江师范学院加强专业建设实施办法》和《汉江师范学院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从新专业设置、专业办学目标、专业基本建设、专业特色创建、专业综合改革等方面对专业建设实施过程管理。
第十九条学院依据《汉江师范学院加强课程建设实施办法》,从建设目标、实施计划、课程师资梯队、特色创建等方面对课程建设实施过程管理。
第二十条 学院依据《汉江师范学院本科实践教学工作条例》和《汉江师范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等文件,从实践教学内容与体系改革、实验室管理体制和开放度、实验室环境与条件、实验室工作队伍及管理制度、实验开出率与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开设情况及教学效果等方面对实验教学工作实施过程管理;依据《本科实验教学专项评估指标体系》,对本科实验教学工作进行评价。
第二十一条 学院依据《汉江师范学院本科课程设计管理规定》,从指导教师资格以及精力投入、选题、任务安排,学生毕业论文规范度、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及答辩情况等方面对课程设计和毕业论文工作实施过程管理;依据《本科课程论文工作专项评估指标体系》,对本科课程论文、毕业设计工作进行评价。
第二十二条学院依据《汉江师范学院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对课程考核环节实施过程管理;依据《课程考核与管理工作专项评估指标体系》,对课程考核与管理工作进行评价。
第二十三条学院依据《汉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改革实施方案》《汉江师范学院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办法》,对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活动情况实施过程管理。
第二十四条学院依据《汉江师范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和《汉江师范学院本科生赴国(境)外大学学习及课程认定管理办法》,从学生注册、转专业与转学、课程学习、试读与退学、休学与复学、毕业与授位等对教务管理方面实施过程管理。
第五章教学质量监控与反馈
第二十五条教学质量监控的主要环节及实施要点
1.课堂教学。课堂教学是教学质量的核心环节。主要从课前准备、教学过程、课外作业与辅导、成绩考评等方面实施全程监控,包括备课是否充分、教案是否完整、教材是否恰当;讲授是否清晰、概念是否准确、内容是否更新、重点是否突出、是否启发思维、是否因材施教;课后作业与辅导是否到位;学生课程学习成绩考核是否科学、严格等方面进行评价。
2.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实施。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是学校进行教学管理、教师组织教学的主要依据。对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实施情况的监控主要从课程安排情况、教学计划落实情况、实验课开设情况、实践环节的落实情况、教学大纲编写、教材选用、学生考试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价。
3.教材质量。对教材质量的监控主要从教材编写水平、使用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价。
4.课程建设。课程建设的质量监控主要从建设目标、实施计划、课程师资梯队、特色创建、改革成效等方面进行评价。
5.教研室工作。教研室是高等学校组织教学和教学研究活动的最基本单元。对教研室工作的监控着重于教研室基本建设、教学运行及管理、工作成效等方面。
6.实践教学。主要从实践教学内容与体系改革、实验室管理体制和开放制度、实验室环境与条件、实验室工作队伍及管理制度,实验开出率与综合性、设计性(研究性)实验的开设情况及实践教学效果进行评价。
7.毕业论文。主要从选题、综合训练度、指导教师资格与水平以及精力投入,学生学习态度、实际能力、论文工作量、规范度、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学术水平、答辩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价。
8.专业建设。对专业建设的质量监控主要通过专业评估等形式进行。主要监控点为专业发展规划、专业办学水平与特色、专业的师资队伍结构与水平、实验室建设、课程体系建设等方面。
9.教学效果。教学效果监控主要从讲授质量、教学方法的运用、教学手段的使用、教书育人、因材施教、学生学习课程知识的情况、考核试题与评阅质量等方面进行过程监测和事后评价。
10.教学改革。教学改革的监控主要从两个层面进行,对学院的评价着重于教学管理、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人才培养模式、实践教学、文化素质教育等方面的改革成效;对教师的评价侧重于教学内容的改革、教学方法与手段的创新、多媒体课件的开发,争取教改项目的积极性、推出教研成果、编写并出版高质量的教材或教学参考书等方面。
第二十六条学院实行教学检查制度。采取定期和随机检查的方式,通过院长接待日,召开各种座谈会,开展各类问卷调查,对教学环节运行状态、教风、学风及教学管理等方面进行监控。
第二十七条学院实行“3+3+X”的专项教学评估(检查)制度,即每年开展一次课堂教学工作、课程考核与管理工作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专项评估;两年开展一次实验教学工作、实习教学工作及课程论文工作专项评估;根据需要适时开展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多媒体课件及教案等修订工作专项评估,以及校内专业评估。
第二十八条学院实行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制度,加强教学督导力度,教学督导组于每学期深入本科教学第一线,对各主要教学环节的实施情况及教学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教师课堂教学内容组织、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师德教风情况,学生学风情况进行经常性督查与指导。
第二十九条学院实行领导干部听课制度。院长、分党委书记、副院长、副书记、教研室主任、学工办主任等深入本科教学第一线,对教风、学风和教学条件等情况进行监查。
第三十条学院实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制度,采取学生评教、督导评教、领导干部评教相结合的方式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对评教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教师本人及所在教研室。评教结果作为教师教学质量优秀、年度考核优秀、优秀教师、优秀共产党员评选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三十一条学院实行大学生教育教学信息员制度。信息员通过专项调研、座谈会等方式,及时向教务处、学院反馈教风、学风及教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关建议;同时参与选课、评教等专项工作的宣传。
第三十二条学院实施以毕业生及社会用人单位为主要渠道的外部人才市场需求信息采集制度。了解社会需求,及时调整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完善人才培养方案。
第三十三条学院利用信息化平台收集和处理反馈的信息。建立多渠道信息采集制度,通过学院网站、“汉师体育PLUS”微信平台、班级QQ群等媒体发布教学动态,并通过教学信息员会议、期中教学座谈会、毕业生座谈会等方式收集信息,并将信息反馈到相关老师及部门,要求及时处理并回复,提高信息处理的时效性。
第三十四条学院建立校内教学基本状况常态监测及公开制度。每年组织本科教学状态数据采集和填报工作,形成学院教学状态分析报告。通过分析报告,及时了解学院教学基本情况,针对不足之处,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实现持续改进教学工作;通过发布年度教学质量报告公布学校教学工作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章教学工作整改建设
第三十五条学院坚持教学问题实时反馈和及时整改制度。通过每学期一次的期中教学座谈会、教学检查工作总结会、教学专项工作研讨会,对教学质量监控及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集中讨论并解决教学工作的热点及难点问题,及时改进工作。
第三十六条学院建立教学状态动态通报制度。针对师生、教学督导、领导干部发现和反馈的问题,及时向相关教师及单位进行反馈,并将相关教师及单位的解决和回复情况进行通报;针对专项教学评估(检查)工作以及专业建设、创新创业教育实施情况,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使学院全体教职工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第三十七条学院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机制。建立教学检查工作相关规定,对教学专项评估(检查)中成绩突出的教师及教研室进行表彰;设立本科生培养年度量化考核办法,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年终分配挂钩;设立优秀教师奖、教学名师奖、青年教学明星等奖项,表彰和激励投入本科教学、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严格执行《汉江师范学院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对出现教学事故的教师进行处理。
第三十八条强化教师教学能力培养。组织和开展教师培训及轮训、研讨交流和教学咨询等工作,全面提升教师立德树人能力、信息获取能力和教师教育教学技能水平等。学校每年组织一次青年教师讲课大赛,学院定期组织开展各种教学研讨活动,帮助青年教师提升教学水平。坚持新教师岗位培训制度,组织教学名师讲座、教学观摩和教学竞赛活动。
第三十九条完善教学质量持续改进制度。相关部门和教师要根据教学质量信息反映的问题,认真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不断改进和提高教学及管理工作。在教学评估、督导、日常检查等过程中强化跟进监督,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持续监控,对于相关整改落实工作保持跟踪督导,保证教学质量的持续改进与提高。
第四十条 持续强化教学管理队伍建设。不断优化教学管理队伍,学院教学管理人员的学历要逐步提高到硕士及以上层次。要注意从教学优秀的教师中选拔培养教学管理干部,重要岗位的教学管理干部必须有一定的教学经历。
第四十一条学院实行教学监控信息联网制度。教务处、学院、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学工处、校团委等教学质量监控部门的信息联网,在教师职称晋升、岗位考核、奖项评审以及学生评奖过程中,都要参考教学质量监控部门相关资料,对于有不良记录者,实行一票否决。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保障体系与实施细则经学校审议通过之日起试行,由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负责解释。
体育学院
2021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