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寝室长的选定:由寝室全体人员民主商议确定人选;
二、寝室长基本素质要求:在寝室人员中思想觉悟高且具有号召力和权威性,能热情为寝室成员服务,任劳任怨!
三、寝室管理制度:寝室管理实行寝室长责任制;
寝室长是各寝室的主要负责人,协助班委会对各寝室的管理实行全面负责,具体要求如下:
1.抓好本寝室的自身建设,以创建和谐、温馨的寝室氛围和积极上进的寝室精神为宗旨,督促和帮助各寝室成员学习和生活状况。
2.加强寝室与寝室之间的联系,经常了解寝室同学之间的情况,及时向班委或辅导员反映同学们在学习、生活、思想等方面的情况。
3.协助配合班委会、学生会作好查寝、卫生检查和寝室安全工作。
4.组织开展寝室成员之间的体育及娱乐活动和寝室文化生活的开展。
5.收集寝室内人员的优秀事例,及时上交班委,经班委讨论,并给予表扬;对违反纪律的行为给予批评和教育并及时报告班委,由班委及辅导员讨论,提出处理意见。
6.各寝室成员需团结相助,寝室长以热情的工作态度,高度的责任心做好工作。
四、寝室长的任免和待遇:
1、寝室长不能胜任以上工作可自动提出辞职,由全体室员民主商议确定新人选。
2、寝室长享受学生干部待遇,根据为班级所做贡献参与量化考核量化加分。
五、寝室卫生制度
1、每天安排值日生,负责室内安全、卫生、锁门等。
2、每周二、四学生会卫生检查记入量化考核。
六、寝室查勤制度
1、每周不定期熄灯前半小时查勤,登记留宿他人或者夜不归宿者。
2、每周不定时检查大功率电器,一经发现即刻没收,连带责任制。
3、每周一、三学生会安全、查寝检查记入量化考核。
七、凡是不遵守或者不配合以上规定移交辅导员和教学系给予处理。
八、寝室长同班委会、学生会、团支部高度配合,积极开展工作。
九、辅导员、系领导不定时走访、检查寝室情况。
十、广大同学积极反应宿舍或者宿管问题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