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选拔引进专业人才,满足学校发展的需求,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政策规定,经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2年面向社会进行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共计19人。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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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博士35周岁以下,硕士30周岁以下。海归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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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2年及以上酒店行业工作经历者或有与酒店管理相应的执业资格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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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或与市场营销相关的经营类专业。有企业工作经历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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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中涉及工作经历和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30日。
(一)报名所需证件材料:请携带本人简历、身份证,招聘岗位所需学历毕业证、相关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两张,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学校所在地办理报名手续及缴纳费用。考务费用100元/人。
(三)报名地点:湖北省十堰市北京南路18号,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306、307室。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以学校为主组织进行。整个现场招聘工作全程接受郧阳师专纪委、监察部门及社会公开监督。
1、笔试: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综合知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是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的依据。根据学校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一般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实行现场资格审核,并确定面试人员和通知面试时间。进入面试人员有弃权者经确认并履行必要手续者可依次递补。
2、面试:面试工作按《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意见》(鄂人〔2003〕27号)文件执行。由湖北省人社厅抽选不少于面试考官组三分之一的当地外单位同行专家参与面试。面试以试讲为主,内容主要包括组织课堂的能力、运用知识的能力等。面试结束后由相关专家对被考核人做出评分。
3、体检与心理测试:按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分别占40%和60%),根据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心理测试的人选。由学校统一组织拟聘人选在指定医院(临时确定)实施体检和心理测试。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自理。心理测试结果作为确定拟聘用参考依据。
若无特殊情况、且未能在规定的体检、心理测试开始时间前及时报告,没有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及心理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或心理测试不合格的、或排名在前经医院确认有弃权者,可以依次递补,并整理完整合法有效的递补材料,进行备案。
学校成立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查、考试、考核、体检、确定拟聘人员等工作,并将本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郧阳师专网站公示7天。
以上现场招聘工作完成后,学校将备案报审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参加笔试、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考核及体检结果、可能出现的递补情况、公示及处理结果等材料,一并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审批并再次在省人社厅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省人社厅经公示、审查后,正式下达聘用通知,由学校办理相关手续。
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部,邮编:442000,
联系人及电话:朱圣平 0719-8846012 周敏0719-8846018
电子邮箱:zhusp959@163.com或5252217@sohu.com;QQ:57005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