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条件是做合格共产党员的基本标准和要求,也是党员思想和行动的基本准则。根据十六大党章的规定,共产党员的条件包括三个方面内容:
第一,申请入党的条件。党章第一条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这既是申请入党的条件,也是做一名共产党员的起码要求。
第二,党员的基本条件。党章第二条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这条规定,对共产党员的本质特征作了全面准确的概括,是共产党员条件中的核心部分。
第三,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党章第三、四条规定的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和享有的八项权利,是对党员提出的具体要求,是党员条件的具体化。
这三个方面内容,互相联系,缺一不可,共同构成了党员条件的完整体系。